三年沒繳健保 林志玲被追討廿一萬
張翠芬、黃識軒/台北報導
中國時報【張翠芬、黃識軒/台北報導】
健保費四月一日調漲,卻驚爆第一名模林志玲以出國六個月名義辦理「停保」,整整三年沒繳一毛健保費。健保局二月稽查發現,要求她辦復保,並追回廿一萬五千多元保費。
林志玲的經紀人Sammy昨日說:「當時申請停保,但也主動要求復保。對事件造成的騷動,志玲感到不好意思。」
全民健保屬強制納保,每人都要納保交保費,健保局是在誤打誤撞的情況下,發現林志玲未繳健保費。健保局台北業務組專門委員葉逢明表示,今年二月,一位藝人向健保局詢問停保後復保細節,由於藝人現在有多種投保方式,健保局第一線人員自己也搞不清楚,於是重新查核林志玲當年以第六類地區人口投保的資料。結果赫然發現,健保局輔導林志玲九十六年三月改以第一類雇主身分加保後,她就以出國為由辦理停保。
根據規定,只要出國超過六個月,即可申請停保,停保期間免繳健保費,但回國當月依規定須「主動申報」復保。但三年來,林志玲在各媒體頻頻曝光,沒有一次在國外「待足六個月」,根本不符停保條件。
高收入的林志玲,之前曾因墜馬受傷返台就醫,被踢爆年收入四千萬,卻以第六類地區人口每個只繳六百多元的健保費,並享受一切健保權益。葉逢明表示,九十六年三月她改以最高投保薪資十三萬一千七百元投保,核每月須繳健保費五九九二元。因當時她人在國外,委託家屬以出國六個月理由辦理停保。也就是說,她轉換投保身分後,沒繳過一毛錢,而期間她也沒有使用過一次健保。
到底還有多少藝人像林志玲一樣未繳保費?健保局計畫先針對當年和林志玲一起接受輔導的五十六位知名藝人,包括張菲、胡瓜等,重新查核他們的投保身分,了解還有多少漏網之魚。